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表彰
2025年12月,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召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刘贤芳荣获“凉山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这份荣誉既是对个人的肯定,更是对我单位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认可。
2021年以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事业发展的核心抓手,形成了“业务融合、文化互鉴、民生共享”的特色工作模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州中心被命名为“第六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强基铸魂,筑牢思想共识。一是通过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研讨会等形式强化理论学习,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内容,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力度。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重要思想。
创新服务,破解群众痛点。一是推行“汉彝藏”三语服务,配备双语导办员,设立“民族团结示范岗”,建立“民族政策+公积金业务”双轨咨询机制,提供“一对一”政策解析,实现少数民族群众业务办理“零障碍”,实现服务体验与民族团结意识“双提升”。二是紧扣乡村振兴,在帮扶村(彝族聚居村)开展“双语宣讲”“政策赶集”,用身边先进事迹诠释民族团结深刻内涵;投入资金解决帮扶村产业、基建、民生问题,开展帮扶活动,助农增收、改善居住环境。
建强队伍,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案,形成“党组统筹、科室联动、全员参与”机制;二是重视民族干部人才培养,构建“选拔-培养-任用”全链条,释放少数民族人才活力。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宣传教育,选树更多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多说暖心话、多帮小忙、多解难题”的民族团结工作氛围,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凉山公积金系统常开长盛,结出民族团结友谊硕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