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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解读

来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时间:2024-07-26 17:22字体大小:[大] [中] [小]分享到: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安全与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凉山州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124 号《关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拉动消费经济的建议》和政协凉山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 140 号《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案》对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建议等,经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调整政策解读

(一)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政策原文: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可申请贷款成数最高为8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可申请贷款成数最高为70%。

政策解读: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可贷不超过总房价80%的贷款;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可贷不超过总房价70%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要明确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参照该条款执行。

(二)实行“首付提取”政策。

政策原文:在本省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具备有效购房手续、支付首付款后,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首付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额,执行首付额+贷款额=总房价的“又提又贷”政策。

政策解读: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内,在四川省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享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又提又贷”),为缴存人提供更加灵活和便利的住房金融服务。

具备有效购房手续,支付首付款后,购房人可申请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首付额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额。“又提又贷”最高可支持缴存职工解决100%的购房资金来源。

首付提取所需有效购房手续是指:1.购买商品住房:房屋信息备案表(无房屋信息备案表的则提供备案合同)、付款收据;2.购买再交易房的: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

首付提取后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要预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应的挂钩倍数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恢复“商转公”贷款业务。

政策原文:在全州范围内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即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凉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经商业银行同意后,可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政策解读:在全州范围内恢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由商业银行对“商转公”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批,双方商定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商转公”对象和条件、额度利率、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按照《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四)提高“人才计划入选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政策原文:为州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在凉山州内安家购房方面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5倍的限制、在凉山州内购房所在县市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享受绿色通道。

政策解读: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为“州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的缴存职工,在凉山州安家购房方面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受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5倍的限制、在购房所在县市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50%、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享受绿色通道。(具体贷款限额见附件1)

(五)加大多孩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

政策原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孩家庭,在凉山州内购房所在县市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二孩家庭)、20万元(三孩家庭)。多孩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在现执行的租房提取标准上提高20%。

政策解读:符合凉山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孩家庭,在凉山州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购房地县市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二孩家庭贷款限额提高10万,三孩家庭贷款限额提高20万。(除贷款手续外,还需提供载明多孩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其他多孩证明材料,具体贷款限额见附件2)

多孩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标准上提高20%(除租房提取手续外,还需提供载明多孩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其他多孩证明材料,具体提取限额见附表3)

同时符合州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优师计划”中多项的,优惠政策不叠加,选择最优惠的方案执行。

(六)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政策。

政策原文:一是继续在全州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支持凉山州内缴存职工或凉山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在凉山州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二是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继续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西昌市80万;会理市60万;德昌、会东、宁南、盐源、冕宁县55万;甘洛、越西、喜德、木里、雷波县50万;普格、布拖、昭觉、金阳、美姑县45万;州外(成都市50万,成都市以外40万)。在西昌市和成都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减少10万;在其他县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减少5万。三是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为25倍的标准。四是继续执行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认房不认贷”标准。

政策解读一是继续在全州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未达到总房价8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未达到总房价70%时,不足部分可申请商业组合贷款支付购房款(简称“组合贷”);支持缴存职工在凉山州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组合贷”。二是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继续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西昌市80万;会理市60万;德昌、会东、宁南、盐源、冕宁县55万;甘洛、越西、喜德、木里、雷波县50万;普格、布拖、昭觉、金阳、美姑县45万;州外(成都市50万,成都市以外40万)。在西昌市和成都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减少10万;在其他各县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减少5万。三是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倍数为25倍的标准,即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余额+配偶缴存余额)×25;四是继续执行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认房不认贷”标准。以房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查房证明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不纳入贷款住房套数认定范围。

三、执行时间及要求

以上政策执行时间从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以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再交易房以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为准),到期后无新政策出台则继续沿用执行。如国家和四川省有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或与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政策不符的,则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政策规定执行。本次政策调整解释权在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解读未尽事宜由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凉山州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表》

      2.《凉山州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表》

      3.《凉山州各县(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表》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26日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附件1


凉山州各县(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表


贷款辖区

最高贷款额度(万元)

州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

高层次人才 、优师计划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

双缴存职工

单缴存职工

双缴存职工

单缴存职工

双缴存职工

单缴存职工

西昌市

80

70

120

105

96

84

德昌县

55

50

82

75

66

60

会理市

60

55

90

82

72

66

会东县

55

50

82

75

66

60

宁南县

55

50

82

75

66

60

普格县

45

40

67

60

54

48

布拖县

45

40

67

60

54

48

昭觉县

45

40

67

60

54

48

金阳县

45

40

67

60

54

48

雷波县

50

45

75

67

60

54

美姑县

45

40

67

60

54

48

甘洛县

50

45

75

67

60

54

越西县

50

45

75

67

60

54

喜德县

50

45

75

67

60

54

冕宁县

55

50

82

75

66

60

盐源县

55

50

82

75

66

60

木里县

50

45

75

67

60

54

州外(成都市)

50

40

50

40

50

40

州外(成都市除外)

40

35

40

35

40

35


附件2


凉山州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表

贷款辖区

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

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

(万元)

双缴存职工

单缴存职工

双缴存职工

单缴存职工

西昌市

90

80

100

90

德昌县

65

60

75

70

会理市

70

65

80

75

会东县

65

60

75

70

宁南县

65

60

75

70

普格县

55

50

65

60

布拖县

55

50

65

60

昭觉县

55

50

65

60

金阳县

55

50

65

60

雷波县

60

55

70

65

美姑县

55

50

65

60

甘洛县

60

55

70

65

越西县

60

55

70

65

喜德县

60

55

70

65

冕宁县

65

60

75

70

盐源县

65

60

75

70

木里县

60

55

70

65

州外(成都市)

50

40

50

40

州外(成都市除外)

40

35

40

35


附件3


凉山州各县(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表 


序号

辖区名称

租房提取限额(元/月)

高层次人才提取限额(元/月)

多孩家庭提取限额(元/月)

1

州本级

1440

1584

1728

2

西昌分中心

1440

1584

1728

3

德昌管理部

840

924

1008

4

会理管理部

840

924

1008

5

会东管理部

840

924

1008

6

宁南管理部

840

924

1008

7

普格管理部

840

924

1008

8

布拖管理部

600

660

720

9

昭觉管理部

840

924

1008

10

金阳管理部

840

924

1008

11

雷波管理部

840

924

1008

12

美姑管理部

840

924

1008

13

甘洛管理部

840

924

1008

14

越西管理部

600

660

720

15

喜德管理部

600

660

720

16

冕宁管理部

600

660

720

17

盐源管理部

840

924

1008

18

木里管理部

840

924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