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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来源:凉山州住房公积金时间:2022-03-30 09:07字体大小:[大] [中] [小]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应到24名委员,实到21名委员,列席会议3名,符合管委会章程。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情况总结暨202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送审的报告;四是听取和审议与成都农商银行凉山分行开展业务合作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设6个科室,1个分中心,16个县市管理部。从业人员182人,其中,在编职工113人,非在编6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570家,净增单位605家;新开户职工3.8549万人,净增职工1.91万人;实缴单位4889家,实缴职工22.9345万人,缴存额45.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12%、9.06%、6.1%。2021年末,缴存总额390.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8%;缴存余额171.19亿元,同比增长9.0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2021年,7.666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61亿元,同比增长0.9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05%,比上年减少3.53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21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41万笔25.4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26%、15.35%。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92亿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7915万笔232.23亿元,贷款余额139.16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23%、12.3%、8.1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29%,比上年末减少0.6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87笔11816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60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0973.9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没有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4.81亿元。其中,活期1.3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15亿元,1年以上定期27.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6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29%,比上年末减少0.6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56874.85万元,同比增长7.47%。存款利息13521.3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3246.33万元,其他107.1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25125.92万元,同比增长9.3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359.0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60.26万元,其他6.6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31748.93万元,同比增长6.01%。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83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110.53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3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839.49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014.4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901.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4249.09万元,同比增长3.13%。其中,人员经费2526.42万元,公用经费663.02万元,专项经费1059.6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36.77万元,逾期率0.1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4014.45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49%,国有企业占18.05%,城镇集体企业占4.49%,外商投资企业占0.6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1%,其他占0.28%;中、低收入占99.3%,高收入占0.7%。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41%,国有企业占9.71%,城镇集体企业占4.22%,外商投资企业占0.8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1%,其他占0.74%;中、低收入占99.91%,高收入占0.0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8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22%,租赁住房占0.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8%,出境定居占1.14%,其他占1.0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16%,高收入占0.8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11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0%,比上年末减少9.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0980.11万元。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5.62%,90-144(含)平方米占73.54%,144平方米以上占0.84%。购买新房占83.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6.0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3%(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5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4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5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5.92%,30岁-40岁(含)占36.35%,40岁-50岁(含)占16.09%,50岁以上占1.64%;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36%,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64%;中、低收入占99.95%,高收入占0.05%。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本段仅项目贷款余额不为0的城市填写):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8.1%,比上年减少15.5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无。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未发生变化、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金融机构11家银行,贷款业务金融机构9家银行都未发生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办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21年度我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上限为22237元,下限为1650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1)调整首套房又提又贷业务。(2)调整购买再交易商品房一次性提取办理时限。(3)调整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条件。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未变,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停止办理首套房又提又贷业务。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存款利率:缴存职工公积金余额的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利率1.5%计息;贷款利率:五年期及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围绕“加快作风转变、推动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效能”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现全州各分支机构通办,开通“跨省通办”“川渝通办” 绿色通道,主动接入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更加便捷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完成凉山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

2、推动公积金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持续推进“互联网+智慧公积金+金融”建设,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逐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全程网办。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我中心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始终将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目前已建成以公积金业务系统为核心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整套系统通过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具体如下:

1、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成对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维保服务及网络安全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产品维保服务的采购工作。并对中心业务系统的网络进行改造,重新划分网络边界,划分网络vlan,调整现有设备的接入位置和接入方式。

2、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中心组织全州职工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3、根据四川省、凉山州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性,完成了办公大楼的互联网改造,使用党政外网替换现在使用的移动互联网。

4、在今年完成业务系统与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业务系统的办件及好差评实时上传到省一体化平台。并持续推进“天府通办”与中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获得省部级荣誉:

川建金函〔2021〕1072号 中心四名同志获得关于“四川最美公积金人”、西昌市分中心获得“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的表彰;

川民宗委〔2021〕134号 中心获得第六批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荣誉。

2、获得地市级荣誉:

凉府办函〔2021〕18号2020年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凉委〔2021〕168号 中心获得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凉山州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表彰;

凉委〔2021〕222号 中心获得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

凉委办〔2021〕49号 中心获得2020年度凉山州服务业先进单位表彰;

凉直工委发〔2021〕34号 中心获得中共凉山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铭记百年史,共谱新篇章”州直机关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党史学习教育文艺汇演获奖节目的表彰;

凉直工委发〔2021〕35号 中心获得凉山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表彰;

凉府办函〔2021〕128号 中心获得2021年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先进单位的表彰。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