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9年3月25日召开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书面);4、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考核办法>》(书面);5、听取和审议《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撤销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业务账户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凉山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表扬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先进县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16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84人,其中,在编114人,非在编7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448家,实缴单位4169家,净增单位333家;新开户职工1.7199万人,实缴职工19.8983万人,净增职工0.17万人;缴存额40.80亿元,同比增长10.00%。2019年末,缴存总额301.45亿元,同比增长15.65%;缴存余额145.19亿元,同比增长11.0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同上年一致。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26.37亿元,同比增长7.76%;占当年缴存额的64.63%,比上年减少1.34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56.26亿元,同比增长20.30%。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6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60万笔28.3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19.85%、15.19%。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9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318万笔176.76亿元,贷款余额11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7%、19.12%、18.4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91%,比上年增加4.82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四)购买国债:没有购买国债。
(五)融资:没有融资。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3.82亿元。其中,活期0.3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17.0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47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91%,比上年增加4.8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48154.86万元,同比增长10.70%。存款利息15269.2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776.24万元,其他109.3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0676.30万元,同比增长10.96%。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292.17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72.16万元,其他11.9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27478.56万元,同比增加10.5%。增值收益率2.01%,比上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006.0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3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172.48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6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79.17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366.5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1951.3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575.91万元,同比增长8.42%。其中,人员经费2067.98万元,公用经费373.32万元,专项经费1134.6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3.04万元,逾期率0.09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6%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8006.0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1366.5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4.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2%。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8.68%、0.88%和1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34%,国有企业占10.58%,城镇集体企业占2.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2%,其他占3.65%。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31%,国有企业占20.47%,城镇集体企业占2.32%,外商投资企业占0.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7%,其他占1.98%;中、低收入占98.63%,高收入占1.3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3%,国有企业占14.11%,城镇集体企业占3.52%,外商投资企业占0.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7%,其他占3.7%;中、低收入占99.51%,高收入占0.49%。
(二)提取业务:2019年,6.504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3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5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1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55%,租赁住房占0.76%,其他占0.0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4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6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3%,其他占0.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5%,高收入占1.7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7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47.89%,比上年减少3.5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3087.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4.34%,90-144(含)平方米占63.48%,144平方米以上占2.18%。购买新房占72.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6.07%),购买二手房占26.7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1%,其他占0.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9.50%,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0.50%,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9.34%,30岁-40岁(含)占36.10%,40岁-50岁(含)占22.10%,50岁以上占2.46%;首次申请贷款占88.0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95%;中、低收入占99.14%,高收入占0.86%。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98笔12458.0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0652.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4403.27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08%,比上年减少21.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起停止为单位职工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情况。2019年3月经州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停止与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单位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办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9年,缴存基数限额为上限19811元,下限1650元。
(三)当年存贷款利率执行情况。存款利率:缴存职工公积金的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利率1.5%计息;贷款利率:五年期及以下2.75%,五年期以上3.25%。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情况:印发《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规范收取住房积金贷款提取要件资料的通知(试行)》(凉房金管发〔2019〕40号),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要件资料作出明确规定。
(五)当年委托贷款手续费调低情况。经与委托银行协商,报请党组会议研究,从2019年1月1日起,委托贷款手续费由按贷款利息的5%调整为按3.9%,其中:3%按月结算,0.9%按照《凉山州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考核办法》于当年12月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
(六)当年公积金账户撤销情况。2019年5月31日,中心撤销各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业务账户,共撤销业务账户99个,保留业务账户13个。实行收支集中核算,取消财务二级核算,由州中心统一财务核算。实现贷款提取资金实时到账和全程管理,对交易的每一笔资金进行实时监控,全面提高资金的风险防控水平,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七)当年“一网通办”的推进情况。2019年6月1日起,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系统升级后,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网上业务大厅的知晓度,引导更多缴存单位经办人和缴存职工使用网上业务大厅,不断提高网上申报率和全程网办“零跑腿”事项比例;2、各分支机构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加强对各缴存单位经办人操作培训,通过提供操作视频、在工作群及时答疑、对来现场咨询的经办人手把手辅导等方式,对各缴存单位开展业务指导,使单位经办人愿意用、主动用、喜欢用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办理业务,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3、全力配合凉山州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待政府平台开通后,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全部公积金业务“一网通办”。
(八)当年扫黑除恶宣传情况。2019年,州中心将继续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打击骗提和骗贷行为,合理调度资金,做到应提尽提,应贷尽贷,满足缴存职工住有所居资金需求,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九)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厅的表彰: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18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及相关工作先进单位。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到州委州政府的表彰: 2018年度12345州长公开电话办理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18年度全州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8年度防震减灾目标考核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全州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先进单位、2018年全州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全州商务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州直部门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先进单位、2018年度“双联”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评先进集体、2019年度全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绩效考核先进单位。
